導言
本文闡述了國內碳達峰碳中和政策背景,梳理了碳達峰碳中和國際標準體系建設情況和國內標準體系建設進展,分析了碳達峰碳中和的標準體系發展趨勢。
一、國內碳達峰碳中和政策背景
2020年9月2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向國際社會作出碳達峰、碳中和的鄭重承諾。
2021年2月2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意見要求“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確保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動我國綠色發展邁上新臺階”。
2021年3月13日,我國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落實2030年應對氣候變化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實施以碳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達到碳排放峰值。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低碳轉型。加大甲烷、氫氟碳化物、全氟化碳等其他溫室氣體控制力度。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錨定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加強全球氣候變暖對我國承受力脆弱地區影響的觀測和評估,提升城鄉建設、農業生產、基礎設施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加強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研究。堅持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及各自能力原則,建設性參與和引領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推動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積極開展氣候變化南南合作”。提出“堅持節能優先方針,深化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和公共機構節能,推動5G、大數據中心等新興領域能效提升,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實施能量系統優化、節能技術改造等重點工程,加快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制修訂”等要求。
2021年3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時強調,我國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是黨中央經過深思熟慮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要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要堅持全國統籌,強化頂層設計,發揮制度優勢,壓實各方責任,根據各地實際分類施策。要把節約能源資源放在首位,實行全面節約戰略,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要堅持政府和市場兩手發力,強化科技和制度創新,深化能源和相關領域改革,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要加強國際交流合作,有效統籌國內國際能源資源。要加強風險識別和管控,處理好減污降碳和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群眾正常生活的關系。會議明確指出,要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推進國際規則標準制定。
2021年5月26日,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提出“當前要圍繞推動產業結構優化、推進能源結構調整、支持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推廣、完善綠色低碳政策體系、健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等,研究提出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舉措。”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提出完善綠色發展標準化保障,要求“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升級,抓緊修訂一批能耗限額、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提升重點產品能耗限額要求,擴大能耗限額標準覆蓋范圍,完善能源核算、檢測認證、評估、審計等配套標準。加快完善地區、行業、企業、產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標準。制定重點行業和產品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完善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標準,研究制定生態碳匯、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標準。實施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提升工程。”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到2025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到2030年,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大幅下降,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峰值并實現穩中有降;到2060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80%以上,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生態文明建設取得豐碩成果,開創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新境界。
2021年10月,國務院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十四五”期間,產業和能源結構明顯優化,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嚴格控制煤炭消費增長,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單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單位GDP碳排放下降18%,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十五五”期間,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進一步提高,煤炭消費逐步減少,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突破,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單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二、碳達峰碳中和國際標準體系建設情況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認為,國際標準能夠有效支持應對氣候變化的活動。在其發布的23000多項國際標準中,有1000余項標準直接貢獻于氣候行動,包括環境管理體系、溫室氣體量化和報告、溫室氣體管理和氣候行動、能源管理體系、綠色金融等ISO國際標準。主要領域的標準體系建設進展如下:
2.1 節能和能效
節能和能效領域的ISO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要是能源管理和能源節約技術委員會(ISO/TC301)、以及涉及相關領域的建筑環境設計(ISO/TC205)、建筑熱性能及能源利用(ISO/TC163)、光和照明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ISO/TC274)等。其中,ISO/TC301能源管理和能源節約技術委員會的領域范圍是能源管理和節能領域的標準化,目前已發布國際標準20項,正在組織制定5項,主要包括能源管理體系、節能量和能源績效評估、能源審計、能源服務等通用共性的國際標準(圖2-1),其中能源管理體系標準(ISO 50001)是各國廣泛采用的重要節能標準。ISO/TC205建筑環境設計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范圍包括新建筑設計的標準化和現有建筑的改造,以達到可接受的室內環境和切實可行的節能和效率。由 ISO/TC205直接負責的已發布標準36項,正在制定13項,涵蓋建筑環境和節能設計、建筑供熱和制冷系統、建筑能源績效、自動化及控制系統等。
此外,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成立了IEC標準化管理局能效咨詢委員會(IEC/SMB/ACEE),幫助協調在優化電氣電子產品能效領域做出貢獻的不同 IEC技術委員會之間在的活動。也有針對專門領域的IEC/SC23K電力能效產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范圍是在現有和新電氣裝置中使用的節能產品、系統和解決方案的標準化。
2.2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1)太陽能
國際標準化組織太陽能技術委員會(ISO/TC 180)主要負責太陽能供暖、供熱水和制冷以及工業過程太陽能加熱和空調、太陽能測量相關儀器和程序要求等方面的標準化工作。標準體系主要包括太陽能熱利用相關術語定義、集熱器部件和材料、系統熱性能、可靠性和耐久性、太陽氣象及數據等方面的標準。ISO/TC180 已發布國際標準19項,正在組織制定6項,包括:基礎通用、光熱組件、光熱材料、應用等方面。
國際電工委員會太陽光伏能源系統技術委員會(IEC/TC 82)主要負責太陽光伏系統相關的太陽光伏轉化發電及其系統及部件等方面的標準化工作,已發布標準155項。
國際電工委員會太陽能熱發電廠技術委員會(IEC/TC 117)主要負責太陽能熱發電系統相關的太陽熱能轉化發電及其子系統、部件等方面的標準化工作,已發布標準6項,正在組織制定標準9項。
(2)風能
國際電工委員會太風能發電系統技術委員會(IEC/TC 88)主要負責風力發電相關標準化工作,包括風力渦輪機、陸上和海上風力發電廠,以及與提供能源的電力系統的相互作用。已發布標準42項,包括:風電場規劃設計、風電機械設備、風電電器設備等方面,正在組織制定標準30余項。
(3)氫能
國際標準化組織氫能技術委員會(ISO/TC 197)主要負責氫燃料質量、加氫站、氫制備、氫安全等方面的標準化工作,標準體系框架主要涉及氫的制、儲、運、加等方面的標準。在氫能方面,已發布國際標準17項,正在組織制定16項,主要包括氫的制取、儲存、運輸、加注相關技術的國際標準。
國際標準化組織道路車輛技術委員會電動汽車分委會(ISO/TC22/SC37)主要負責燃料電池汽車相關的標準化工作。已發布燃料電池汽車相關標準3項,我國暫未轉化ISO/TC22/SC37發布的標準。
國際電工委員會燃料電池技術委員會(IEC/TC105)主要負責固定式燃料電池發電系統、交通工具用燃料電池、燃料電池動力系統、便攜式燃料電池、微型燃料電池系統、燃料電池輔助動力系統等燃料電池和相關應用方面的標準化工作。已發布燃料電池相關標準17項,我國轉化了相關標準12項。
(4)生物質能
國際標準化組織固體生物燃料技術委員會(ISO/TC238)主要負責固體生物燃料分類、術語、收取、制備、組分檢測等方面的標準化工作,已發布國際標準 45項,正在組織制定10項,主要包括各類固體生物質燃料的術語、分類、取樣、物性測試、儲運安全等方面的國際標準。
國際標準化組織沼氣標準化技術委員會(ISO/TC255)主要負責生物質氣化和生物質能源發電制沼氣領域的標準化工作,目前已發布沼氣相關標準3項,涉及術語定義、沼氣燃燒用火炬以及戶用沼氣系統要求。ISO/TC255正在組織制定標準3項,涉及沼氣安全和環境、生物質制取沼氣系統等方面。
(5)新能源汽車
國際標準化組織道路車輛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動汽車分技術委員會(ISO/TC22/SC37)主要負責電動道路車輛、電力推進系統、相關部件及其車輛集成的特定方面的標準化工作,已發布電動汽車相關標準28項,正在組織制定標準12項,涵蓋安全、性能能耗、充電儲能、系統組件、能量傳輸要求等領域;SC41氣體燃料分技術委員會主要負責使用氣體燃料的車輛部件的構造、安裝和測試規范的標準化工作,已發布相關標準87項,正在制定標準43項。
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動道路車輛和電動載貨車技術委員會(IEC/TC69)主要負責從可充電儲能系統(RESS)汲取電流的電動道路車輛和工業卡車(簡稱EV)的電力/能量傳輸系統方面的標準化工作。IEC/TC69已發布電動車輛相關標準23項,涉及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電動汽車無線電力傳輸(WPT)系統、道路車輛電網通信接口等方面。IEC/TC69正在制定標準36項,涵蓋電動汽車導電供電系統、電動汽車充放電基礎設施、充電站系統、電網通信接口等領域。
(6)核能
國際標準化組織核能、核技術和放射防護技術委員會(ISO/TC 85)主要負責和平利用核能、核技術領域以及保護個人和環境免受所有電離輻射源的標準化工作。標準體系主要包括輻射防護、核裝置工藝和技術、反應器技術等方面標準。已發布相關標準245項,正在組織制定標準54項。
(7)海洋能
國際電工委員會海洋能源-波浪、潮汐和其他水流轉換器技術委員會(IEC/TC114)主要負責海洋能源轉換系統的標準化工作。標準體系包括波浪能、潮汐能和其他水能的轉換方法、系統和產品等方面標準。已發布標準17項,涉及術語、資源評估、能量轉換器、設計和安全、測量方法和過程、設備調試維護等方面;正在組織制定標準6項,涉及波浪能資源評估表征及轉換器、潮汐能源評估表征和系統測試等方面。
2.3 溫室氣體管理
國際標準化組織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ISO/TC207)于2007年成立了溫室氣體管理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SC7),專門致力于溫室氣體管理標準體系的研究及相關系列標準的制定。在標準方面,目前SC7已經發布的標準有13項,正在制修訂中的標準有6項,主要包括溫室氣體量化與報告、碳足跡、核查、適應氣候變化、氣候金融、碳中和等方面的國際標準,并正在推動制定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碳中和原則和指南》(ISO 14068)國際標準。
另外,鋼技術委員會(ISO/TC17)、房屋建筑技術委員會/建筑可持續性和結構工程分委會(ISO/TC59/SC17)、空氣質量技術委員會/固定源排放分委會(ISO/TC146/SC1)和印刷技術委員會(ISO/TC130)也分別發布了關于鋼鐵生產二氧化碳排放強度計算方法(4項)、建筑碳排放計量運營階段(2項)、高耗能行業固定源溫室氣體排放確定(5項正在制定)和印刷產品碳足跡的量化與交流(1項)國際標準。
國際電工委員會電工電子產品與系統的環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IEC/TC111)于2011年成立了WG17溫室氣體工作組。該工作組負責溫室氣體量化方面和交流等標準化活動,并開展電工電子產品、服務和系統的溫室氣體減排標準。IEC/TC111/WG17已經發布了2項技術報告:
●IEC/TR62725 2013:電工電子產品和系統的溫室氣體排放的量化分析方法學
●IEC/TR62726 2014:電工電子產品和系統來自項目基線的溫室氣體減排的量化方法
2.4 碳捕集、運輸與封存
ISO在2011年11月正式成立二氧化碳捕集、運輸與地質封存(CCUS)技術委員會(ISO/TC/265),專門從事該領域的相關國際標準的研究工作。TC265目前下設4個工作組,TC265已經發布的標準有10項,正在研制中的標準有5項,主要包括捕集、運輸、地質封存、量化與驗證、交叉問題等方面的國際標準。其中,中國牽頭發布2項技術報告(TR),正在推進制定1項國際標準。
2.5 生態環境
生態環境相關國際標準涉及了環境管理、大氣、水污染防治,以及固體廢物處理和處置等技術領域。
在環境管理領域,1993年6月成立了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ISO/TC207),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并實施環境管理體系標準和環境管理工具標準。ISO/TC207下設環境管理體系(SC1)、環境審核(SC2)、環境標志和聲明(SC3)、環境績效評價(SC4)、生命周期評價(SC5)、溫室氣體管理(SC7)等6個分技術委員會。目前共發布國際標準51項,在研22項。
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空氣質量技術委員會(ISO/TC 146)已發布或正在研制SO2、Nox、TVOCs、氣溶膠、顆粒物檢測方法和在線檢測系統等國際標準251項。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2013年3月成立水再利用技術委員會(ISO/TC282),開展各種形式和各種目的的水再利用方面的標準化。下設再生水灌溉利用(SC1)、城鎮水回用(SC2)、水回用系統風險與績效評價(SC3)和工業水回用(SC4)四個分技術委員會及WG2術語和WG3生物制藥水系統工作組。截至到2020年12月,ISO/ TC282已發布國際標準23項,在研16項。此外,SO/TC147水質技術委員會已發布或正在研制水質在線監測儀器的規范和性能測試方法、試劑盒檢測方法等360項國際標準。ISO/TC224飲用水、污水及雨水系統相關服務活動技術委員會已發布或正在研制污水處理設施管理和污水處理服務評估指南、風險管理、應用示例、水效管理系統等領域26項國際標準。
在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方面,污水(污泥)回收、循環、處理和處置技術委員會(ISO/ TC275)下設術語、表征方法、發酵、土地利用、熱處理、濃縮和脫水、無機有機質的回收、公眾感知的溝通和管理等8個工作組。主要開展城鎮及工業廢水收集系統、糞便、雨水處理、給水處理設備、污水處理廠等污水(污泥)特性、分類、預處理、處理、循環和處置等方面相關的技術、工藝流程和測試方法的標準化工作。目前已發布國際標準1項,在研7項。
2.6 綠色金融和可持續金融
近年來,ISO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ISO/TC207)積極開展綠色經濟和金融方面的國際標準研制,已發布《環境成本和效益確定指南》(ISO14007)、《環境影響和相關環境因素的貨幣化估值》(ISO14008)、《評估和報告氣候變化相關投資和金融活動的框架和原則》(ISO14097)、3項綠色債務工具標準(ISO14030系列標準,涉及綠色債券、綠色貸款、驗證要求等內容)。目前正在制定的國際標準包括《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的項目、資產和活動環境準則指南》(ISO14100,是ISO/TC207與ISO/TC322的聯合項目)、《綠色債券工具第3部分:分類》等2項綠色金融標準以及1項氣候投融資標準《地方適應氣候資金機制:基于績效的氣候適應能力資金》(ISO 14093))。
2018年,ISO批準成立可持續金融技術委員會(ISO/TC322),開展可持續金融領域相關國際標準的研制工作,其工作范圍是可持續金融,以在金融支持經濟活動中融入環境、社會和治理實踐等可持續相關考慮。ISO/TC322目前下設5個工作組,已發布《可持續金融基礎術語和關鍵倡議》(ISO/TR 32220)國際標準,正在研制《可持續金融原則和指南》(ISO/CD 32210)和ISO14100等2項國際標準。
三、碳達峰碳中和國內標準體系建設進展
3.1 整體情況
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標準涉及傳統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節能環保、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等多個領域。基于重點領域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調查統計,現有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標準整體情況如下。
(1)國家標準情況
我國在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傳統能源領域的國家標準共計有900余項。其中,石油類國家標準300余項,煤炭類國家標準40余項,天然氣類國家標準200余項,電力類國家標準近300項。
在現有國家標準中,覆蓋計量、能耗限額、能效、在線監測、檢測、系統優化用能、能量平衡、能源管理、節能量與節能技術評價、分布式能源及績效評估等節能類國家標準390余項,現行強制性能耗限額與能效標準分別為112項和75項。碳排放領域涉及計量、監測、核算、管理和評估等系列標準,已發布溫室氣體管理相關16項國家標準,正在制修訂的標準30余項,其中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核算與報告標準28項、項目減排量核算標準4項、核查系列標準3項、企業碳管理系列標準3項、單位產品碳排放限額標準4項。此外,綠色制造、包裝和評價等國家標準有50余項,循環經濟類國家標準有10余項。
(2)行業標準情況
我國現有行業中,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等傳統能源領域的行業標準共計6100余項,其中煤炭類行業標準1300余項(推標1000余項),電力類行業標準2300余項(推標2200余項),石油天然氣類行業標準2400余項(推標2200余項)。
在現有行業標準中,涉及綠色、節能、可再生能源、循環經濟、能效、能耗、溫室氣體等多個領域的行業標準700余項,覆蓋環境保護、石油天然氣、煤炭、交通、林業等行業領域。
3.2 重點領域標準體系建設進展
3.2.1 節能和能效
節能標準是國家節能制度的基礎,是提升經濟質量效益、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手段,是化解產能過剩、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有效支撐。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標準委印發了《節能標準體系建設方案》的通知,方案突出節能標準的規范引領作用,按照節能過程環節將節能標準進行歸類,構建節能標準體系框架。節能標準體系框架主要包括基礎共性、目標、設計、建設、運行、評估、優化等7個標準子體系。目標標準子體系包括能耗限額標準、能效標準,是整個標準體系的關鍵和重點。
節能和能效領域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要包括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0)、全國建筑節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52)、全國能量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59)等。此外涉及節能領域的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全國輕質與裝飾裝修建筑材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筑密封材料分技術委員會(SAC/TC195/SC3)負責建筑節能保溫、密封材料;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汽車節能分技術委員(SAC/TC114/SC32)專業范圍為汽車節能;全國石油天然氣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油氣田節能節水分技術委員會(SAC/TC355/SC11)負責油氣田及油氣輸送管道領域的節能節水技術及方法領域;全國燃燒節能凈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41)負責燃燒設備與燃燒方式(不包括鍋爐、工業電熱設備)領域;全國暖通空調及凈化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43)負責全國建筑物內使用的供暖、通風、空調、凈化設備及相關檢測技術、處理技術、節能調試和運行評價等專業領域。
SAC/TC20是節能領域國家標準的主要歸口單位,負責承擔節能領域的標準化技術工作,專業范圍為節能以及能源方面的通用性、綜合性的基礎和管理等領域。截止2021年10月,制定國家層面的節能標準有390余項。強制性節能標準是成效最為顯著的節能標準,其中目標要求子體系已經發布實施了強制性高耗能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112項,強制性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準75項,基本實現了主要高耗能行業和重點用能產品的全面覆蓋,空調、電動機能產品能效指標和火電等能耗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此外,推薦性節能標準已經發布了基礎共性國家標準10項,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國家標準14項、重點用能設備和系統經濟運行國家標準13項,重點用能設備和系統節能監測國家標準25項、節能測試和計算方法21項、節能評估國家標準25項、能源管理體系國家標準20項,以及余能和新能源利用、能量優化等方面的國家標準14項、節能市場化機制等方面的系列標準,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節能標準體系。
SAC/TC459 全國能量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要負責范圍為能量系統的統計、分析方法、評價、用能單位能量系統綜合利用方法、評價指標、能量系統的優化,已發布15項國家標準,覆蓋領域從基礎通用到重點用能行業、典型能量系統都有所涉及,但相較于國家及相關行業的能量系統優化工作需求和產業發展潛力而言,覆蓋面仍待進一步拓展,以便充分發揮標準在相關節能工作的支撐作用。
此外,節能領域涉及的行業部門較多,包括節能技術、節能監察、節能監測、節能設計、節能測試、節能量、節能評價、能源計量、能源管理等相關行業標準300余項,分布在能源、電力、交通、工業、建筑、農業等多個行業領域。
3.2.2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1)太陽能
太陽能利用主要包括:光熱發電、太陽能熱利用、光熱發電和儲熱等方式。太陽能領域直接相關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5個,包括全國太陽能光伏能源系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90)、全國太陽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02)、全國太陽能光熱發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565)、全國建筑用玻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太陽能光伏中空玻璃分技術委員會(SAC/TC255/SC1)、全國氣候與氣候變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風能太陽能氣候資源分技術委員會(SAC/TC540/SC2)。
太陽能標準化以光伏發電和太陽能熱利用為主,光伏發電方面,已發布國家標準49項,包括:基礎通用(11項)、光伏部件(4項)、光伏材料(23項)、光伏發電系統(2項)、光伏應用(9項)等方面。太陽能熱利用方面,已發布國家標準42項,包括:基礎通用(3項)、通用材料及部件(10項)、系統(25項)、工程(2項)、應用(2項),在研已報批6項。目前,太陽能熱利用標準仍以系統、產品和材料的性能及測試實驗方法為主,近年來制定的標準開始向高效綠色產品、以及中高溫熱利用發展。
此外,涉及太陽能領域的行業標準有80余項,覆蓋能源、農業、有色、環境保護等行業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安裝規范等。我國已基本建立了太陽能光熱發電和太陽能熱利用標準體系,相關標準在支撐太陽能開發利用方面發揮了重要的支撐作用。
(2)風能
風能領域直接相關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為全國風力發電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50),負責全國風力機械(包括風力發電,風力提水等機械)等專業領域標準化工作。全國氣候與氣候變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風能太陽能氣候資源分技術委員會(SAC/TC540/SC2),負責風能氣候資源方面的標準化工作。
風電標準化方面,已發布相關國家標準90余項,包括:風電場規劃設計(6 項)、風電場運行維護(1項)、風電并網管理技術(1項)、風力機械設備和電器設備(84項)等方面。已發布行業標準94項,包括:規劃設計(45項)、施工與安裝(11項)、運行維護(7項)、并網管理技術(16項)、機械設備(7項)、電氣設備(8項)等方面。此外,行業標準有110余項。我國已基本建立風力發電標準體系,主要分為基礎通用、風電場規劃設計、風電場施工與安裝、風電場運行維護管理、風電并網管理技術、風力機械設備、風電電器設備等方面,相關標準在支撐風電規劃設計、并網發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支撐作用。
(3)氫能
全國氫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09)、全國燃料電池及液流電池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42)、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動車輛分技術委員會(SAC/TC114/SC27)燃料電池汽車工作組、全國氣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31)等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開展了大量氫能相關標準化研究工作。
目前,現行有效氫能相關國家標準共計98項,涉及術語、氫安全、臨氫材料、氫品質、制氫、氫儲運、加氫站、燃料電池、氫能應用等。由于目前,氫能主管部門尚不明確,氫能行業標準30余項,相對較少,主要涵蓋基礎通用、臨氫材料、制氫等方面。雖然我國已基本建立了涵蓋全產業鏈的氫能技術標準體系,但是為適應氫能產業快速發展需要,亟需加快推動氫能標準化工作。
(4)生物質能
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委會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分會(SAC/TC20/SC6)、全國沼氣標委會(SAC/TC515)、全國林業生物質材料標委會(SAC/TC416)、全國煤炭標委會(SAC/TC 42)、全國石油產品和潤滑劑標委會(SAC/TC280)、全國變性燃料乙醇和燃料乙醇標委會(SAC/TC349)等開展了生物質標準化方面的工作。
目前我國已制定80余項國家標準,160余項行業標準,涵蓋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農林生物質熱電、清潔供熱、生物天然氣、液體燃料、成型燃料等。但是,我國在生物質領域尚未建立系統全面的標準體系,仍需開展生物質能標準體系研究,推動制定一批技術、檢測、安全、裝備等方面的核心標準,促進生物質能開發和利用。
(5)新能源汽車
新能源汽車分類主要為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車汽車。新能源汽車領域相關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要為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114),負責全國載貨汽車、越野汽車、自卸汽車、牽引汽車、專用汽車、客車、轎車及汽車列車(包括半掛車和全掛車)、摩托車和電動汽車和名詞術語、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等專業領域標準化工作。已制定新能源汽車國家標準71項,覆蓋基礎通用、零部件、整車、動力電池、安全、基礎設施、安全管理、通信等領域。
另外,全國氫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09)和全國燃料電池及液流電池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42)制定有關燃料電池汽車標準11項。
我國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車行業標準體系,主要分為基礎通用、整車、整車及基礎、車載儲能系統、驅動電機系統、燃料電池汽車、沖/換電系統、電磁兼容等子體系。其中純電動汽車相關標準占比約73%,混合動力汽車相關標準占比約8%,燃料電車汽車相關標準占比約19%。
(6)核能
核能領域直接相關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為全國核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58),主要負責全國核能包括核能名詞術語、輻射防護、反應堆技術、放射性同位素和核燃料技術等專業領域標準化工作。SAC/TC58已發布國家標準174項。經過關鍵字搜索,核能行業能源類標準約930余項。我國已基本建立核能利用和防護標準體系,相關標準在支撐核能安全使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保障作用。
(7)海洋能
海洋能利用主要包括波浪能、潮流能和其它水流能等方式。海洋能領域直接相關的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有2個,包括全國海洋能轉換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546)和全國海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海域使用及海洋能開發利用分技術委員會(SAC/TC283/SC1)。
SAC/TC546負責海洋能轉換設備(包括波浪能、潮流能和其它水流能轉換電能,不包括有壩潮汐發電)領域標準化工作。至今已發布國家標準4項,主要為術語、資源資源評估和特征描述以及發電性能評估方面標準,正在制定標準4項,涉及海洋能轉換裝置的質量要求、系統設計和評價等相對較為基礎方面標準。
SAC/TC283/SC1負責海洋能源開發、海域使用利用、海籍調查等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已發布海洋能開發利用方面國家標準十余項。
我國海洋能領域標準體系還處于初步建立階段,國家主管部門和標準化機構正一步步轉化國際標準,同時結合我國海洋能利用實際情況,逐步構建和完善我國海洋能利用標準體系。
3.2.3 溫室氣體管理
全國碳排放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548)主要負責碳排放管理術語、統計、監測,區域碳排放清單編制方法,企業、項目層面的碳排放核算與報告,低碳產品、碳捕獲與碳儲存等低碳技術與裝備,碳中和與碳匯等領域的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目前SAC/TC548已發布國家標準16項,正在制修訂有30余項標準,其中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核算與報告標準28項、項目減排量核算標準4項、核查系列標準3項、企業碳管理系列標準3項、單位產品碳排放限額標準4項。現有涉及溫室氣體的行業標準有18項,目前溫室氣體和碳排放領域也制定了30余項團體標準。在碳排放管理領域還需進一步完善標準體系建設,在基礎通用標準方面制定溫室氣體管理術語等相關標準,不斷完善數據質量標準等基礎通用標準;核算報告標準方面完善現有企業層面和項目層面溫室氣體排放與清除核算與報告系列國家標準,保持與國際標準的一致性,制定產品和服務碳足跡的核算標準;核查標準方面不斷完善審定核查通則及機構人員相關要求;技術標準方面制定直接在線監測技術標準;管理服務標準方面,制定溫室信息披露標準等。
3.2.4 碳捕集、利用與封存
2016年,原環保部發布《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指南(試行)》規范和指導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的環境風險評估工作。目前住建部制定了1項國家標準GB/T 51316-2018《煙氣二氧化碳捕集純化工程設計標準》,全國石油天然氣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正在研制國家標準《二氧化碳捕集、輸送和地質封存管道輸送系統》。此外,現行的行業標準7項,涉及機械行業3項燃煤煙氣碳捕集裝置和裝備相關標準,船舶和石油化工行業2項液化二氧化碳運輸相關標準,以及石油行業2項油氣田注二氧化碳相關標準。
CCUS技術發展、示范項目實施、政策落實等都急需標準化工作支持。但CCUS涉及捕集、運輸、利用和封存階段等多個環節,目前在基礎方法、技術推廣、項目建設與管理、監測、風險管理等多個環節的標準還處于空白狀態,影響市場對CCUS技術的接受和項目推廣應用。
3.2.5 生態環境
我國生態環境標準體系框架主要由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等部分組成。
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07)主要負責全國環境管理專業領域內基礎性、通用性、綜合性的標準化工作,同時對口國際標準化組織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ISO/TC207)。自1996年成立以來,歸口管理國家標準37項,國家標準計劃12項,主要包括環境管理體系、環境標志和聲明、環境績效評價、環境成本和效益、生命周期評價、生態系統評估等領域國家標準。
全國環保產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75)主要負責全國環保產業領域環保設備、資源循環利用、環保服務等專業領域內基礎性、通用性、綜合性的標準化工作。同時對口國際標準化組織水回用技術委員會(ISO/TC282)和污泥回收、循環、處理和處置技術委員會(ISO/TC275)。自2009年成立以來,歸口管理國家標準52項,國家標準計劃82項,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處理處置等環保細分領域的基礎通用類、產品類、檢測方法類、管理評價類國家標準。
在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方面,我國生態環境部已發布水環境質量國家標準5項,水污染排放國家標準60余項,相關行業標準40余項;大氣環境質量國家標準4項、固定源和移動源污染物排放國家標準近60項,相關行業標準17項;土壤環境保護領域已發布行業標準50余項。
在污染治理方面,全國環保產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75),全國城鎮給水排水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34)、全國海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SAC/TC283)、全國化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63)、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07)、全國產品回收利用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15)等標準化機構,制定并發布環境污染監測檢測方法、設備產品、設備產品性能檢測方法、工藝技術、工程建設、管理評估等領域國家標準500余項。行業標準方面,已發布近630項,涉及機械、建筑、環保、化工、電力等36個行業;涵蓋大氣污染控制、水污染控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噪音與振動污染控制、環境監測等各個細分領域,標準側重的角度也從環保基礎通用類到環保設備、環保產品、測試方法、防治污染設施的維修及管理等不同方面。
在生態系統評估與修復方面,全國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07)、全國營造林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385)等標委會,在生態服務功能評估、生態修復、生態環境損害評估等方面共發布GB/T 31118-2014《土地生態服務評估原則與要求》、GB/T38360-2019《裸露坡面植被恢復技術規范》等6項生態系統評估與修復領域相關國家標準。在行業標準方面,國家生態環境部、國土資源部、林業和草原局、國家能源局、國家海洋局等部門,共發布LY/T 2899-2017《濕地生態系統服務評估規范》、HJ 25.4-2019《建設用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等34項生態系統評估與修復領域相關行業標準,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生態系統評估與修復領域標準的缺失。在生物多樣保護方面,我國暫無生物多樣性相關全國性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國暫未制定生物多樣性直接相關標準,已制定生物多樣性直接相關行業標準19項,相關標準體系尚不完善,亟需加大對生物多樣性領域的相關標準研究工作。
3.2.6 綠色金融
人民銀行等主管部門積極構建統一完備的中國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加快研究制定國內統一、國際認同、清晰可執行的綠色金融標準。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 TC180)于2018年成立綠色金融標準工作組(WG8)。2021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證監會等聯合印發新版《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年版)》。相關目錄增設“說明/條件”列,根據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的特征對每個四級分類所包含的項目范圍進行解釋,同時對各個項目需滿足的標準進一步細化,并設置了技術篩選標準和詳細說明,有效發揮標準對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活動的支撐作用。2021年7月,人民銀行發布《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JR/T 0227-2021)和《環境權益融資工具》(JR/T0228-2021)等首批2項綠色金融行業標準。
近年來,各地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高度重視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設,積極探索制定綠色金融地方標準。湖州通過實踐探索,積極打造全市統一、有公信力、可操作性的地方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對精準識別和評價綠色、引導金融資源綠色化配置,對規范行業發展、防止“洗綠”“刷綠”“漂綠”風險,均具有積極意義。目前,湖州已發布10余項地方標準,覆蓋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建設、綠色融資項目和企業評價、綠色金融產品要求、綠色金融發展指數等方面。
針對能效投融資活動,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0)也積極推動相關標準研制,《能效融資項目分類與評估指南》(GB/T39236-2020)國家標準已于2020年正式發布。
四、碳達峰碳中和的標準體系發展趨勢
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的構建和實施是一項長期、系統、復雜的工作。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需求相比,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離全面支撐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尚有差距,主要體現在:標準體系不完善,存在缺失。可再生能源現有標準遠遠不能滿足推進可再生能源替代的需求;標準統籌協調不足,標準與政策銜接不緊密,標準實施效果欠佳;部分標準與國際標準不接軌,急需加大轉換力度。
為加快標準體系建設,推動標準有效實施,需要重點開展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標準的協調統籌機制,加快構建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實現碳排放重點行業和領域全覆蓋,整體規劃碳達峰碳中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銜接配套關系和標準制修訂工作。
二是加快制定急需技術標準,包括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和能效標準,充分發揮標準的引領作用。加強制定碳排放計量、核算、報告與核查,產品碳足跡、低碳評價、低碳技術等標準,發揮標準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撐作用。
三是構建起完善的標準實施和監管體系。結合行業特點,形成標準集成應用指南,建立以強標為核心的立體實施模式。加強產學研用結合,強化標準與產業政策、法規的協調,加強標準宣貫、實施、監督和服務。
四是實現標準數字化技術創新。加快以能效能耗指標為核心的標準數字化,能夠支持企業有效應用標準,積極實現節能降碳目標。
五是積極參與國際標準交流合作。積極轉化適合我國國情的國際標準,提升國內國際標準一致化水平。加強國際標準化專家隊伍和人才的培養與培訓,建設性參與碳排放、節能、新能源、碳匯、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領域國際標準,積極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經驗。
五、構建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的思路
未來構建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應以目標和問題為導向,提出總體建設方案。標準體系應涵蓋能源、工業、建筑、交通、農業、林草、金融、商務、公共機構、居民生活等各方面,實現碳排放重點行業和領域全覆蓋。此外,標準體系可從基礎共性、碳減排、碳清除、市場化機制等路徑進行構建,兼顧國家、地區、園區、組織、產品等不同應用場景。
其中,基礎共性可以涵蓋術語定義、統計,以及碳計量、監測、核算、報告、核查等標準,為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提供關鍵的基礎共性標準支撐;碳減排可以涵蓋節能提效、化石能源清潔利用、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工藝過程溫室氣體控制、協同降碳等標準,為重點領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提供關鍵支撐;碳清除可以涵蓋碳匯、碳捕集利用及封存等標準,為碳中和目標提供重要支撐;市場化機制可以涵蓋綠色金融、碳交易、用能權交易、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綠色低碳服務等標準,支持建立有效的碳達峰碳中和支持機制。
以下可作為近期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工作的重點領域:
●加快節能標準更新升級,抓緊修訂鋼鐵、化工、有色、建材等行業能耗限額,制冷、工業、農漁機械、信息通訊等產品設備能效強制性國家標準,提升重點產品能耗限額要求,擴大能耗限額標準覆蓋范圍,完善能源核算、檢測認證、評估、審計等配套標準。
●加快完善地區、行業、企業、產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標準。制定重點行業和產品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完善低碳產品標準標識制度。盡快建立科學規范的核算體系,完善溫室氣體排放的量化管理,實現碳減排成效的可測量、可報告、可驗證。
●完善可再生能源標準,發展太陽能、生物質能、風能、海洋能、核能等可再生能源,促進能源轉型。研究制定生態碳匯、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標準,發揮標準對碳清除技術創新和應用的引領作用。
●大力開展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試點。結合地域差異、資源稟賦和產業結構不同特點,開展區域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試點;選擇特色產業園區、工業產業園區、高新技術園區等典型園區以及鋼鐵、化工、建材、有色等重點行業企業開展園區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試點。
六、成立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總體組
由于碳達峰碳中和政策是一個非常宏大的主題,涵蓋能源、工業、建筑、交通、農業、林草、金融、商務、公共機構、居民生活等方方面面,目前試圖去構建碳達峰碳中和的標準體系是非常具有挑戰性的工作。因此,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決定成立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總體組。由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總體組來整體負責提出構建我國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的建議,指導開展國家標準(標準樣品)制定、標準應用實施、標準國際化,協調相關標準的技術建議,為碳達峰碳中和有關標準(標準樣品)技術一致性提供支持。
2022年2月15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成立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總體組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國家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總體組的具體成員名單見如下附件: